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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洁服务补充协议 
  
甲方: 
  
乙方: 
  
甲乙双方本着友好,互信,互助的原则,经友好协商,依据实际情况,就乙方负责垃圾清运等事项,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。 
  
1、自年月开始,大厦保洁服务产生的垃圾,每天由乙方负责清运到垃圾站,化粪池由乙方定期清理。 
  
2、费用由甲方负责,标准为:垃圾清运费元/月(此标准依据垃圾站收费标准制定,如垃圾站变更费用,此费用将相应调整),大写:整/月。化粪池清理费,大写:。 
  
3、结款方式:以原合同为准。 
  
4、本协议生效后,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,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。 
  
5、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,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。 
  
6、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,以本协议为准。 
  
7、本协议一式三份,甲方执二份,乙方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 
  
甲方:乙方: 
  
代表:代表: 
  
电话:电话: 
  
签字日期:签字日期: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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