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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 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  工程名称: 
     发 包 方: 
     承 包 方: 
   合同编号: 
 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园林局  制定   二o o四年二月    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  发包人(全称): 
     承包人(全称): 
     承包人资质等级: 
     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》(gf-  99-  0201)及其他有关规定,遵循平等、自愿、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,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: 
    
一、工程概况   第1条 工程概况     1.1 工程名称: 
     1.2 工程地点: 
     1.3 工程内容: 
     1.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: 
     1.5 资金来源: 
  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    2.1 承包范围: 
     2.2 工程总面积: 
    
二、合同文件及图纸   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    3.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,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: 
     (1)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    (2) 本合同条款     (3) 中标通知书     (4) 投标书及其附件     (5) 标准、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   (6) 图纸     (7) 工程量清单     (8)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   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、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。   第4条 适用法律、标准及规范     4.1 适用法律法规: 
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、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。     4.2 适用标准、规范名称: 
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(db11/t212-  )、《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》(db11/t211-  )、《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》(db11/t213-  )、    。     4.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。     4.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、标准、规范规定有矛盾的,以法律、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。   第5条 图纸     5.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: 
     5.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,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 
第三人。     5.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: 
    
三、双方的权利义务   第6条 监理     6.1 监理单位名称: 
     6.2 监理工程师     姓名: 
                   职务: 
     职权: 
    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: 
    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,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。   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    7.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: 
  职权: 
     7.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: 
  职权: 
     7.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,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,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、权限。共7页,当前第1页1234567 |   
 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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